問題詳情
19 基本權不僅是個人主觀之權利,亦是一種制度性保障。國家立法機關應制定一套制度來形成基本權之內涵並保障該基本權之實現。關於我國司法院解釋對於制度性保障之概念的闡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學術自由之保障,應自大學組織及其他建制方面,加以確保,亦即為制度性之保障
(B)地方自治應受憲法之制度性保障
(C)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D)關於公務員之懲戒處分,懲戒機關未必需採法院之體制,且懲戒案件之審議,未必需採取直接審理、言詞辯論、對審及辯護制度,以求迅速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0451
統計:A(101),B(161),C(254),D(9898),E(0)
用户評論
【aw200897】評論
制度性保障有訴訟制度(釋字第396號)、大學自治制度(釋字第380號、釋字第563號)、地方自治制度(釋字第498號)、婚姻家庭制度(釋字第554號)、服公職權利(釋字第605號)。
【Queena】評論
回四樓。制度性保障////口訣:講公訴姻地(講學自由(大學自治)服公職訴訟權婚姻地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