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有關法律之制定及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即生效力~錯誤。~解析 : 《中華民國憲法》第170條 (法律之意義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 換言之,「法律」經「立法院」通過後,還須再經「總統」的「公布」,才會產生效力。(B)所有法律案皆須經過立法院有關委員會之審查~錯誤。 ~解析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 ( 第一讀會程序 )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
【myan】評論
除了法律 預算應三讀
【高文君】評論
法律案、預算案 三讀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及條約案 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