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經核准分期繳納稅捐,未能如期繳納之效果為何?
(A)未如期繳納任何一期,稅捐稽徵機關應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一次繳清全部餘額稅款
(B)未如期繳納任何一期,稅捐稽徵機關即應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C)累積未如期繳納至第二期時,稅捐稽徵機關應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一次繳清全部餘額稅款
(D)累積未如期繳納至第二期時,稅捐稽徵機關應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分兩次繳清全部餘額稅款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1892
統計:A(231),B(13),C(13),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土伯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27 條 納稅義務人對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期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日內,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十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