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律對於施行前發生的個案,原則上不可以適用
(B) 表現在刑法上即是罪刑法定主義
(C) 該原則係現代國家尊重人民權利之基本原則
(D) 立法機關不受該原則之拘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9493
統計:A(212),B(212),C(287),D(47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制度法規、法律的種類、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敘述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係法律主治(rule of law)的本質意涵,乃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D)選項應改成如下:立法機關原則上受法律不溯及既往之拘束,「例外」得「不受法律不溯及既往之拘束」。

林宗佑】評論

所以這題有神人能提點嗎?

GRACE】評論

出處:聯晟法律事務所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評論

所以這題有神人能提點嗎?

胖子】評論

有沒有可能 想簡單一點.....立法機關是指人 而不是說立法相關呢!???這樣是不是就通順了 立法機關的人不能例外很正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