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aron Lee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教育機會均等概念的發展 (一)有教無類 1.無論個人的條件背景如何,學生應均等地分享教育資源。 2.政府應保障各種人們(殘障、種族、性別、居住地區等),使其享有一樣的入學機會。 (二)因材施教 1.教育應依據個人的才質能力、潛能性向而給予差別待遇。 2.學校應考慮學生學習能力與學習特性,提供個別化教學、特殊教育、適性教育,以滿足不同能力者之要求。 (三)積極性的差別待遇 1.為使受教者在起點獲得均等的地位,教育應採取「積極性的差別待遇」,以消除社會地位不利的影響。 2.政府應在學生入學之前提供補償性刺激,彌補個別環境間的差異,使各種背景之學生的能力在入學時均達...
【用戶】Anita Ch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錯這樣的題目,到底是得怪觀念錯還是...使受教者在起點獲得均等的地位,使各種背景之學生的能力在入學時均達到某一標準 (C)積極性的差別待遇政府應保障各種人們(殘障、種族、性別、居住地區等),使其享有一樣的入學機會(A)有教無類
【用戶】陳皮梅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使受教者在起點獲得均等的地位,使各種背景之學生 的能力在入學時均達到某一標準:積極性的差別待遇(垂直平等,因為起跑點不同,而要弭平這種差異所實行的平等)政府應保障各種人們(殘障、種族、性別、居住地區等),使其享有一樣的入學機會:有教無類(水平平等,每個人享有的機會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