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neu Chen】評論
法規命令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及「準則」
【林怡芬】評論
整理以上:法律:「法」、「律」、「條例」或「通則」(BY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法規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BY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行政規則:「須知」、「要點」、「注意事項」、「作業規定」。
【fighting】評論
法律:「法」、「律」、「條例」或「通則」現在的"法律都很跳(條例)痛(通則)"
【水母麻吉】評論
規(則)規(程)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龜龜系辦綱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