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 41 條所定易科罰金之要件?
(A)所犯為最重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B)受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C)無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況
(D)行為人有悛悔實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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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李儒儒(三榜達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41 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D應為假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