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nis Jang】評論
糾正權行使之對象-受糾正機關,依據憲法規定為「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但是監察法將受糾正機關擴大為「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
【peace】評論
請問各位大大:考試院,司法院由誰糾舉呢?
【Lulu】評論
憲法99條監察院對於司法院或考試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本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