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30條(地方行政規則之效力)﹝1﹞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2﹞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3﹞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4﹞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5﹞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42.42 縣(市)訂定之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置?(A)函告無效(B)撤銷(C)廢止(D)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