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依民法規定應如何辦理?
(A)申請調解,以決定之
(B)由家族會議共同決定之
(C)於社會局協調決定之
(D)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8943
統計:A(99),B(37),C(18),D(2236),E(0)
用户評論
【用戶】bonbo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用戶】Carol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若為“夫妻之住所”則由雙方共同協議,未協議或協議不成,得聲請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