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為乙之父,丙為乙未成年之子,乙男喪偶後,與丁女結婚,甲乙丙丁共同生活,感情和樂。試問:
【題組】⑴甲收養丁,丁收養丙,其收養之效力如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4362
統計:A(936),B(120),C(37),D(2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記譜法

用户評論

howhow】評論

1924年,張福興自費出版台灣民間音樂工尺譜與五線譜對照的樂譜《之那樂東西樂譜對照—女告狀》,內容分為戲文、樂譜解說及樂譜三部分,被學者譽為「本省第一本工尺譜與五線譜對照的漢族民間樂譜」。張福興,1888-1954,第一位公費留學日本、學習西洋音樂的台灣留學生,享有「台灣近代第一位音樂家」美譽的傳奇人物。回國後活躍於舞台,並致力於音樂教育的傳播與推廣;中年採集民謠,並跨足流行音樂的創制;晚年則回歸田園鄉野,潛心佛曲採集的工作。

Hsinyu Wang】評論

陳泗治:台灣素描、台灣中學音樂班先例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