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夫、乙妻婚姻關係存續中,乙與丙發生婚外情而生下丁子。下列何人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A)甲
(B)乙
(C)丙
(D)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9612
統計:A(17),B(31),C(438),D(24),E(0)

用户評論

【用戶】Huang-Che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1063-II

【用戶】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五八七號 部分解釋文法律不許親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係為避免因訴訟而破壞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諧及影響子女受教養之權益,與憲法尚無牴觸。至於將來立法是否有限度放寬此類訴訟,則屬立法形成之自由。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總結:小王丙無法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法律限定,避免婚外情亂上加亂XD

【用戶】Huang-Che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1063-II

【用戶】一去不復返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五八七號 部分解釋文法律不許親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係為避免因訴訟而破壞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諧及影響子女受教養之權益,與憲法尚無牴觸。至於將來立法是否有限度放寬此類訴訟,則屬立法形成之自由。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總結:小王丙無法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法律限定,避免婚外情亂上加亂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