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各需由給付而取得利益之契約,稱為:
(A) 承攬契約
(B) 諾成契約
(C) 有償契約
(D) 雙務契約
【用戶】Fan James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雙務契約: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並有對價關係的契約有償契約:當事人各需由給付而取得利益之契約諾成契約:只需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不以標的物之交付為成立要件;但如有標的物交付為成立要件(如寄送)就成為要物契約
【用戶】林沛淯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承攬契約:以貨物(旅客)的完成運輸作為目的之契約。(B)諾成契約 :當事人意思表示之一致,即能成立之契約。 (C)有償契約 :雙方當事人各需由給付而取得利益之契約。(D)雙務契約:指雙方當事人各須負擔有對價關係債務之契約。依此定義可知雙務契約之為雙務契約。不但契約當事人雙方約負擔債務,且其所負之債務,須有對價關係,否則不能謂之雙務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