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tis Lim】評論
特殊教育實施流程 (林素貞,1999)疑似個案之轉介→初步篩選(乙)→ 教育、心理、 醫學之診斷(丁)→ 法定標準之鑑定→ 教育安置→ 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之擬定(甲)→ 實施教學→ 特殊教育執行成效之評估(戊)。(B) 乙丁甲戊丙乙、初步篩選 丁、診斷甲、擬定與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戊、評量學生學習成效丙、再次修訂個別化教育計畫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