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 Wen】評論
沒有新的內容或評價屬於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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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題意知,並未提及違規當事人未收獲通知,意即該罰單已首次合法送達,此為行政處分,而再度寄發「通知」,則為第二次的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書=觀念通知=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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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題補充如下: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 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 日內繳納。甲屆時未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行政處分(B)事實行為(C)行政指導(D)行政命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2 年 - 102年 身心四等 行政法#9912解析:首次通知甲於30 日內繳納,甲屆時未依限繳納稅款=首次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書=行政處分副本通知=第二次的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書=觀念通知=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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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題補充如下:財政部依「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轉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函知納稅義務人欠稅不得出境,並將副本送達納稅義務 人。此副本依實務上之見解,係:(A)觀念通知 (B)行政命令 (C)行政處分 (D)行政指導﹝96 普考﹞ 解析:關鍵字判斷=副本送達納稅義務 人=首次合法送達=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