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8.下列何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不受追究時效限制,裁處機關得隨時宣告沒入?
(A)查禁物之併宣告沒入
(B)查禁物之單獨宣告沒入
(C)雖非查禁物但係行為人逃逸者
(D)雖非查禁物但係免除處罰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6926
統計:A(25),B(419),C(15),D(3),E(0)

用户評論

【用戶】dece.tw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文單位:法務部發文字號:(81)法律 字第 08668 號發文日期:民國 81 年 06 月 12 日資料來源:法務部公報 第 145 期 49 頁相關法條: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3、31 條  ( 80.06.29 ) 要旨:查禁物之單獨宣告沒入有無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一條時效規定之適用nn 主 旨:關於查禁物之單獨宣告沒入有無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一條時效規定之適n 用疑義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n說 明:一 復 貴署八十一年五月十八日警署刑司字第七○○○號函。n 二 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沒入,與其他處罰併宣告之。n 但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宣告沒入:一、免除其他處罰者。n...

【用戶】Jerr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