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 Ke】評論
所以最多不是只能退回5年溢繳的稅款嗎???
【黃叮】評論
對!如果是因稅捐機關適用法令錯誤,其退還之稅款就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也就是看被多收幾年就可退回幾年的稅款
【Yu Hsin Lu】評論
回二樓答案是D15年對的.2.依修正後的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二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稅捐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記算錯誤或氣它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義繳稅款者.稅捐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懷.[[[期還之稅款不以五年溢繳者為限]]].3.依上條文所示[[不以五年為限]]故多徵15年.當然須退15年且加計利息.意思是說稅捐稽徵機關錯誤的話 不以五年為限但若是納稅人錯誤 退還則以五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