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49 條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對於候選人競選言論之明文限制?
(A)揭發其他候選人涉及之弊案
(B)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
(C)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
(D)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之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9689
統計:A(234),B(9),C(5),D(18),E(0)
用户評論
【108國考-加油!!】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9條(競選言論之禁止事項)候選人或為其助選之人之競選言論,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 二、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 三、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