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3.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勞工,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應處雇主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B)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
(C)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
(D)5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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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評論

第 67 條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至第十七款、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或第十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