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憲法第 10 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
【蔡旻叡】評論
這題我想應該很多人都不會記到這麼細吧,我的判斷方法是社會平等,包含法律上平等、男女平等...之類的已經分散在其他憲法條文中規定,所以在這一條提供社會福利的條文中應該不會再重複敘述或是強調了。
【香奈兒】評論
當前我國面臨老齡化、貧富差距擴大、朱業率上升等問題,除了拼經濟讓民眾有感外,政府也應提供社會福利以因應社會的需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8 項的規定,目前國家提供的社會福利包括五大項目,下列那一項不包括在這五大項目中? 應該要請改"失"
【張育騰(106已上榜線務員】評論
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
【張育騰(已考上初、普考)】評論
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
【米開朗基羅】評論
平等不是福利,是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