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律師開庭時,有言語不當之行為,審判長得以下列何手段維持法庭秩序?
(A)解除律師委任
(B)警告
(C)裁罰律師新臺幣 3,000 元
(D)裁處律師勞動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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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an Gachi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92 條 律師在法庭代理訴訟或辯護案件,其言語行動如有不當,審判長得加以警告或禁止其開庭當日之代理或辯護。非律師而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者,亦同。https://lawplayer.page.link/j3Sk

【用戶】Yan Gachi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92 條 律師在法庭代理訴訟或辯護案件,其言語行動如有不當,審判長得加以警告或禁止其開庭當日之代理或辯護。非律師而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者,亦同。https://lawplayer.page.link/j3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