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奕鈞】評論
(B)國民中學每班人數自102學年度一年級起,逐年以30人為基準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法規名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 民國 106 年 08 月 03 日 修正 )第 3 條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 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第 4 條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至三十班者, 置二人;三十一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Li Joe】評論
已修法,正確答案僅為B有誤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C,D,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