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下列對於各校設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描述,何者正確?
(A) 由特教組長擔任召集人
(B) 成員包括家長會長
(C)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
(D) 特教學生家長不用參加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6153
統計:A(59),B(226),C(740),D(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民9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

用户評論

【用戶】Ching Wei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召集人=主任委員,是校長;家長會代表應該是家長會成員就可以,不一定要會長。

【用戶】Velvet Blanc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依前二項規定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指派具特殊教育專長之主管兼任。

【用戶】Fifi L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C是家長會代表,不是家長會長的意思嗎?所以校長可以是召集人,也是主任委員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