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下列有關人民提起行政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公法上之爭議,僅確認及給付訴訟,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
(B)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
(C)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不得提起
(D) 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7771
統計:A(1257),B(137),C(192),D(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訴訟審級、國家賠償法要件、釋字第 466 號

用户評論

藝幻】評論

 一、撤銷訴訟(行政訴訟法第四條):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違法  (二)該違法行政處分尚有效存在  (三)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違法處分侵害  (四)已踐行先行程序: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 二、確認訴訟(行政訴訟法第六條):  (一)一般確認訴訟:A、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B、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撤銷訴訟者,不得提起之。C、須原告...

程阿貓】評論

不會啦,我知道有搜尋功能,只是順手在寫完題目時回報錯誤分類而已 : )謝謝你的好意釋字真的是很多很難全部都知道

Roger Huang】評論

修改分類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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