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評論
行為規範障礙症(Conduct Disorder)DSM-5診斷準則A.違反他人基本權力或年齡相稱的主要社會常規或規定,成為重覆而持續的行為模式,於過去十二個月中,至少出現下列類別中十五項準則中的三項,而於出現的準則項目中,在過去六個月裡至少有一項是存在的:攻擊人及動物(Aggression to People and Animals)1.經常霸凌、威脅或恐嚇他人。2.經常引發打架。3.曾使用可嚴重傷人的武器(如:棍子、磚塊、破瓶子、刀、槍)。4.曾對他人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5.曾對動物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6.曾直接對受害者進行竊取(如:街頭搶劫、搶錢包、勒索、持械搶劫)。7.曾逼迫他人進行性行為。毀壞所有物(Destruction of Property)8.故意縱火,意圖造成嚴重破壞。9.故意毀壞他人所有物(縱火除外)。欺騙(deceitfulness)或偷竊10.闖入別人的房子、建物或汽車。11.經常說謊以取得財物或好處,或者逃避義務(即指欺瞞別人)。12.曾在未直接面對受害者的情境下,竊取值錢的物件。(如:末破壞門窗或闖入的順手牽羊;偽造)重久違規(Serious Violations of Rules)13.不顧父母的禁止,經常深夜在外;十三歲之前就有此行為。14.在與父母或父母代理人同住時,曾逃家至少二次,或是曾有一次長期逃家不歸。15.十三歲之前開始經常逃學。B.此行為困擾引起臨床上顯著社交、學業或職業功能減損。C.若滿十八歲,應未達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準則。資料來源:https://aileenlin.gitbooks.io/intern-handout/content/C1-3/3.3.cd.html
【周樂盒】評論
未滿十八歲,其行為不屬(不符合)反社會人格異常者。未滿十八歲高度攻擊衝動且重大違規(偷竊破壞)和逃家逃學,符合行為規範障礙症(Conduct Disorder)12月-中36月-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