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規定,警察人員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得請求補償,以下列何者為補償機關?
(A)內政部
(B)內政部警政署
(C)使用警械地點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D)使用警械之警察人員所屬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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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 警察人員執...

秉宏】評論

想請教說為什麼C錯 撇除法條之外

金榜題名(*¯︶¯*)】評論

第 三 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