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評論
關於「管束」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
【我要考上三等!!】評論
(B)保護人民的權利為目的限制自由僅是手...
【ZhenJ警特】評論
警察為了防止危害之發生,對於易發生危害之虞者,如瘋狂、酒醉、意圖自殺、暴行、鬥毆,或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得施以限制自由之管束,以保護行為人自身或其他民眾。 若非屬於上述之人,或者有其他適當方式可供選擇,例如酒醉者有其他親友看顧、意圖自殺者經勸說後已消念頭,則警察不能在對其施以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