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henJ警特】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關於「管束」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係即時以實力直接加諸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 (B)以剝奪人民自由為直接目的 (C)屬於預防性、保護性與制止性之行政手段 (D)警察行使管束職權時,

【評論內容】警察為了防止危害之發生,對於易發生危害之虞者,如瘋狂、酒醉、意圖自殺、暴行、鬥毆,或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得施以限制自由之管束,以保護行為人自身或其他民眾。 若非屬於上述之人,或者有其他適當方式可供選擇,例如酒醉者有其他親友看顧、意圖自殺者經勸說後已消念頭,則警察不能在對其施以管束。

【評論主題】24 關於「管束」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係即時以實力直接加諸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 (B)以剝奪人民自由為直接目的 (C)屬於預防性、保護性與制止性之行政手段 (D)警察行使管束職權時,

【評論內容】警察為了防止危害之發生,對於易發生危害之虞者,如瘋狂、酒醉、意圖自殺、暴行、鬥毆,或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得施以限制自由之管束,以保護行為人自身或其他民眾。 若非屬於上述之人,或者有其他適當方式可供選擇,例如酒醉者有其他親友看顧、意圖自殺者經勸說後已消念頭,則警察不能在對其施以管束。

【評論主題】36.依據《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拘留所應分內外二區,下列何者屬於內區所應設置之設施?(A)接見室 (B)備勤室(C)拘留室 (D)保護室(E)盥洗室

【評論內容】拘留所應分內外二區,內區設拘留室、保護室、盥洗室;外區設接見室、備勤室;並得酌設其他設施。

【評論主題】29.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第 2 款規定「藉端滋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在解釋、適用該規定,保護場所安寧秩序之同時,無須一併衡量人民表意自由之維護(B)行為人其言行對場所秩序之影

【評論內容】

案號:一百零九年度秩字第164號刑事裁定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日期:109年12月24日(民國)

日期:2020年12月24日(公元)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 款定有明文。該規 定所謂「藉端滋擾」,係指行為人以言語、行動等方式,藉特定事端 擴大發揮,於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滋事擾亂,以遂其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之目的,且其言語或 行動踰越該事端在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之合理範圍,而擾及該 場所之安寧秩序致難以維持或回復者而言。

【評論主題】38.現場警察有無使用槍械之必要性,應考量下列哪些因素?(A)犯人是否攜帶兇器 (B)犯人有無抵抗及抵抗之程度(C)警察是否具有優勢警力 (D)警察所受危險之急迫程度(E)用槍當時之客觀條件,例如現場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槍械,應就現場所認知之全般情況,審酌下列情形綜合判斷:   (一)使用對象:   1.暴力行為或犯罪危害程度。   2.持有武器或危險物品種類。   3.有無使用酒類或毒品。   4.當時心理及精神狀態。   (二)現場參與人數多寡。   (三)現場人、車及建築物等密集程度。   (四)使用其他非致命性武器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依據「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之所訂,下列何者非警察人員得逕行射擊之情形?(A)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B)犯罪嫌疑人持有兇器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遵從時(C)有危害警察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逕行射擊:

    (一)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或以暴力、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

    (二)有理由認為犯罪嫌疑人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或以暴力、交通工具等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  人,不及時制止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安全時。

    (三)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之犯罪嫌疑人拒捕脫逃,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安全時。

    (四)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

    (五)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安全,情況急迫時。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A)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B)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C)國立大學 (D)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評論內容】口訣 中山(去)運動表演(遇)災害,住文化(看)電影資訊

【評論主題】23 關於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有關「公務員」之定義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代收各項政府機關稅收的便利商店人員,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 (B)公立大學教授接受政府委託,從事研究計畫並為相關採購事

【評論內容】B最高法院6月24日召開103年第10次刑事庭會議,就「公立大學教授受政府、公立研究機關(構)或民間之委託或補助,負責科學技術研究計畫,由學校出面簽約,受託或受補助之研究經費經撥入學校帳戶,其辦理採購事務」作成決議,認此等教授非「身分公務員」、「授權公務員」或「委託公務員」,故無刑法上公務員身分。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5.甲在飲水中下毒,造成乙、丙二人中毒死亡。問甲在刑法上構成何種競合類型?(A)想像競合 (B)法條競合 (C)實質競合 (D)重疊競合

【評論內容】一行爲侵害數法益想像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實質競合數罪併罰

【評論主題】50 餐廳老闆甲看見乞丐乙因飢餓而昏倒於餐廳門口,因有礙觀瞻,於是拿了大紙箱將乙覆蓋住,使乙不易被人發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屬遺棄行為 (B)乙並非無自救力之人 (C)甲對乙有社會連帶

【評論內容】A甲屬刑法第293條無義務遺棄之行為B已昏迷屬無自救能力之人D甲乙大紙箱蓋住乙之行為乃屬作為,積極創造風險屬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