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停止營業處罰之裁處,由下列何者為之?
(A)地方法院簡易庭
(B)地方法院普通庭
(C)警察機關
(D)行政執行分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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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停止營業...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停止營業...

【用戶】shihpeif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50條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57條裁定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確定之案件,警察機關應於確定後即以執行通知單,命被處罰人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停止或歇閉其營業。被處罰人經通知後未停止或歇閉其營業者,得製作公告張貼於營業場所之明顯處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強制其停業或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