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叡兒】評論
樓上都解的太複雜了,我用簡單的法義說明:所謂「間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無知或無責任」犯罪,也就是將「他人」當「犯罪工具」來想像。
【黃暐喬】評論
這題我有寫信給程怡老師,但在信中回覆C是爭議的,所以往後有遇到選D。爭議點在那?老師倒是沒提出= =
【熊愛莉】評論
因為 身分犯 在實務與學說上爭議很大解決方式不一,所以答案選D比選C好
【加我好友的都會上榜啦!】評論
C是因為被刑法31條擬制身份才成立間接正犯,沒記錯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