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汽車駕駛人違規,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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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 6個月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 24 條.......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第二項情形之一或本條例其他條款明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