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3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7 條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或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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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B) 3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7 條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或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