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賴以維生之農地被徵收,甲不服該徵收處分,提起訴願。訴願程序進行中,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此時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
(A)作成「訴願駁回」之決定
(B)作成「訴願不受理」之決定
(C)作成「確認原處分違法」之決定
(D)裁定停止訴願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787
統計:A(1215),B(2657),C(240),D(2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懲戒法

用户評論

【用戶】N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 77 條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 "不受理" 之決定:六 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此題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 故該當 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

【用戶】M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提前訴願後:1、原處分機關撤銷處分-- 處分不存在-- 依訴77: 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2、怠為處分之訴願-- 應作為之機關已為行政處分-- 依訴82: 無理由,決定駁回。     (但處分內容非全部有利於處分相對人,訴願機關應續行訴願程序,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