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實施下列何事項不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之同意?
(A)將勞動基準法所訂之 2 週內 2 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B)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時,將勞工之工作時間延長
(C)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將勞工之工作時間延長
(D)經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後,雇主使女工於午後 10 時至翌晨 6 時之時間內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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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B因天災、事實或突發事件,雇主要使勞工在...

【用戶】J U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O(A) 將勞動基準法所訂之 2 週內 2 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勞基法§30Ⅱ: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X(B)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時,將勞工之工作時間延長勞基法§32Ⅳ: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

【用戶】TheFro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D選項已被宣告違憲釋字807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用戶】Jacqueline Q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勞基法§30:「勞工正常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