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依「消防法」第 17 條之規定,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設置「消防栓」。有關前述消防栓之規格與管理規定,下述何者錯誤?
(A)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
(B)消防栓的出水口口徑為 63.5 公厘
(C)消防機關負保養、維護消防栓之責
(D)消防栓之開關(轉動帽)限用五角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6096
統計:A(28),B(86),C(1492),D(59),E(0)

用户評論

【用戶】尤睿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自來水事業機構負保養、維護消防栓之責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7條 [設置消防栓] 施行細則20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