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教師法第 13 條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長期聘任之任期為
(A)五年
(B)七年
(C) 十年
(D)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0056
統計:A(82),B(50),C(77),D(4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師法

用户評論

【用戶】謝孟臻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統一訂定之。

【用戶】謝孟臻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3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看完整詳解

【用戶】sunn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教師法 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及期限,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用戶】110應屆上榜_感謝阿摩!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教師法 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及期限,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