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勳】評論
誤想防衛<-其行為不能算是防衛行為。只能阻卻故意,考慮過失。當下甲並未對乙做出任何迫在眉睫之不法行為,因此並無防禦情狀,亦無理由做出防衛行為。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傷害無未遂犯之規定甲與乙發生口角後,甲聲稱要將乙殺掉,並且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水果刀,乙怕被甲殺死,於是在甲回來的路上,先下手為強,開槍將甲擊斃。乙的行為屬於:(A)正當防衛(B)防衛過當(C)誤想防衛(D)故意犯罪修改成為與乙發生口角後,甲聲稱要將乙殺掉,並且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水果刀,乙怕被甲殺死,於是在甲回來的路上,先下手為強,開槍將甲擊斃。乙的行為屬於:(A)正當防衛(B)防衛過當(C)誤想防衛(D)故意犯罪
【黃晉仕】評論
甲與乙發生口角後,甲聲稱要將乙殺掉,並且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水果刀,乙怕被甲殺死,於是在甲回來的路上,先下手為強,開槍將甲擊斃。乙的行為屬於:(A)正當防衛(B)防衛過當(C)誤想防衛(D)故意犯罪
【筱涵孫】評論
如果說當下並沒有真正的危險出現不能解釋誤想防衛的情狀那乙恐懼甲對他不利而先發制人主觀上這算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