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939520】評論
褫奪公權:1.無法成為公務人員2.無法成為公務人員候選人但可以行使投票權
【堅持的人 改變命運!】評論
(A)20 歲的阿花,自小即設籍在該縣(B)30 歲的阿龍,於 8 月 19 日將其戶籍遷至該縣 (設籍 4 個月以上)(C)45 歲的阿成,自小即設籍在該縣,目前仍受褫奪公權宣告中 (D)22 歲的喬治,是從美國來臺學中文一年的交換學生 (具本國籍)
【李逍遙】評論
◎14 依我國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若在今年 12 月 19 日要進行某縣縣長的選舉。若僅依選項敘述判斷,下列何者具有投票權? (C)45 歲的阿成,自小即設籍在該縣,目前仍受褫奪公權宣告中~(正確)✲【褫奪公權】====◎「褫奪」擔任【公務員】、登記成為【公職候選人】的資格(並沒有剝奪投票的權利➡依然可以參加投票)。◎此為「資格刑、能力刑」,此刑的執行期間是由『主刑執行完畢後開始計算』。(A)18 歲的阿花,自小即設籍在該縣,目前就讀高三~(一般選舉的投票權➡20歲)。※公民投票的投票權➡18歲。(B)30 歲的阿龍,於 9 月 19 日將其戶籍遷至該縣~(只住滿3個月,並不符合投票資格,必須要住滿4個月)☀「積極資格」~在本國居住滿(選舉區繼續...
【Chen An Cai】評論
被褫奪公權還是可以去投票喔,我們中華民國陳前總統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