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特殊教育法第5條中規定,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應設立何單位?
(A)特殊教育輔導團
(B)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C)特殊教育諮詢會
(D)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5
統計:A(1),B(1),C(1),D(1),E(0)

用户評論

hsinfang】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 5 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應設立特殊教育諮詢會第 4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頑皮豹】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5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應設立特殊教育諮詢會。負責諮詢、規劃、推動特殊教育與其他相關事項。第45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             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Hsin Fang Cha】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 5 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應設立特殊教育諮詢會第 4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