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7.何者為當事人的溝通特權(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A)是當事人可選擇是否參與家族治療互動的權利
(B)家庭裡的任何成員都可私下與治療師溝通的權利
(C)家庭治療過程中,成員可自行要求要與某位家庭成員單獨溝通的權利
(D)若未獲得當事人同意,治療師不得在法庭證人席上透露當事人的秘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8309
統計:A(62),B(16),C(54),D(205),E(0)

用户評論

ncyu1016127】評論

溝通特權又稱特權溝通,是諮商倫理議題中的重要概念,也是法律上的概念。指當事人和諮商師之間在諮商過程中的晤談內容,不能在法庭當中被陳述出來,除非當事人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即基於當事人的隱私權、保密權,法律保障接受專業服務的當事人在專業服務過程中的晤談內容不被洩露。諮商師有保密的法律責任,但此特權不可使正義及司法受傷害,諮商師仍應向個案說明保密的例外情形。

】評論

溝通特權是當事人的權利保密協定是諮商師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