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ng Yu Hua】評論
一舊機掰~= ="
【Aimee Kung】評論
最佳解讓我瞬間記起來... 囧
【伏久者飛必高】評論
感謝各位摩友!(瞬間秒記:1978年:卡特總統《政府倫理法》、《文官改革法》。)
【盧妍蓁】評論
卡特: 1977年採"零基預算制度"(ZBBS) 1978年 文官改革法將文官委員會(部外制)改組為:1.功績制保護委員制(MSPB):負責對功績制及個別公務員權益的保護,以對抗濫權及不公的人事處分。2.聯邦勞動關係局(FLRA):旨在體現人事行政的法律觀點,其職責乃在監督聯邦事務集體協商的進行。3.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藉由「權益平等促進行動」已達成政治的回應性。4.人事管理局(OPM):將過去文官委員會的人事管理職能,如考試、訓練、退休、薪給、考績、監督委由OPM來負責。5.資深文官職(SES):旨在擴大高級文官的能力及增加運用的彈性,突破文官技術、經驗侷限一偶所形成政策變遷阻礙。※卡特主張大政府,和新公共行政思維接近:維護官僚、反對價值中立、從事價值判斷、注重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