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據「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得按次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B)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C)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
(D)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6344
統計:A(24),B(233),C(50),D(25),E(0)

用户評論

呆呆】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8條  幼兒園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