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魚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法律有廣義與狹義,廣義之n法律係指制定法與非制定法,狹義之法律指制定法。制定法有n憲法、法律、命令;非制定法有判例、學說、法理、習慣、解釋。法律:需經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即提案、審查、討論及n三讀會之決議等程序),方可稱之為法律。總統公布:憲法第 72 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n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故總統公布後法律方生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法規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稱之命令即是此種,第3 條規定有七種,即規程、規則、細則、綱要、辦法、準則或標準。行政機關所訂定之法規命令,若逾越法律授權範圍者,其效力違法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