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wen Hou】評論
一、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二、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如:中國文學史、文學概論)三、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如:教育心理學)四、教育實習課程:為培育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 (級務) 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
【秉惠】評論
師資培育法 第7條...教育專業課程,包括跨師資類科共同課程及各師資類科課程,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以下個人淺見,可供參考:跨師資類科共同課程就是只要你是師資生,不管是之後要當哪科老師,都一定要修。例: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各師資類科課程是有分師資類科的教育專業課程。例:生物教材教法.數學教材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