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大法官曾多次針對「特別權力關係」作成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律師懲戒複審委員會之決議,性質上為法院之終審裁判,不得針對該決議提起行政爭訟
(B)兵役體位之判定,乃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可對之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C)關於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之懲戒處分,公務員應循機關內之申訴途徑請求救濟,不得逕向司法機關聲明不服
(D)有任免權之長官,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將高職等之公務人員調任為較低官等或職等之職務,並未侵害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2),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寂寞行星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O A 釋字第 378 號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O B 釋字第 459 號兵役體位之判定,係徵兵機關就役男應否服兵役及應服何種兵役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此種決定行為,對役男在憲法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判定之役男,如認其判定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X C釋字第298號理由書公務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為維持長官監...

【用戶】寂寞行星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O A 釋字第 378 號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O B 釋字第 459 號兵役體位之判定,係徵兵機關就役男應否服兵役及應服何種兵役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此種決定行為,對役男在憲法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判定之役男,如認其判定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X C釋字第298號理由書公務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為維持長官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