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獨自竊得珠寶後,苦無轉賣管道,便央求知情之友人乙為其尋覓買家,經由乙之牽線,甲與有意購買之 丙取得聯繫,完成買賣並交付珠寶。乙之刑責為何?
(A)不成立犯罪
(B)竊盜罪之幫助犯
(C)贓物罪之間接正犯
(D)贓物罪之直接正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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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KeKe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349條(贓物罪):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看完整詳解
【用戶】黃薪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乙知情,故不為善意第三人,故乙為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