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yuan Wu】評論
『原住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
【Yu-chiao Lee】評論
【原住民族地區】原民學生人數達1/3【非原住民族地區】原民學生數達100人以上或原民學生人數達1/3(由主管機關擇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