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錯誤?
(A)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B)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權人不得主張抵銷
(C)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
(D)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之債務人,不得以其債務,與他方當事人對於自己之債務為抵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32815
統計:A(433),B(2535),C(1408),D(1481),E(0)

用户評論

【用戶】Asta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339: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用戶】老毛

【年級】

【評論內容】第 336 條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之損害。..C第 338 條 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A第 339 條 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B第 341 條 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之債務人,不得以其債務,與他方當事人對於自己之債務為抵銷。..D

【用戶】。。。。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民法真是一對幹話

【用戶】陳浩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  加油 今年一起考上就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