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下列有關未遂犯之敘述,何者有誤?
(A)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B)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不罰
(C)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D)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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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吳宜樺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應該是減輕或免除其刑 而不是 不罰

【用戶】CC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26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刑法25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用戶】吳宜樺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應該是減輕或免除.....看完整詳解

【用戶】CC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26行為不能發生★★★★★,★★★★★...

【用戶】Carly1214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B是中止犯刑法第27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

【用戶】huhu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A)刑法第26條。(B)「不罰」應改為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27條。(C)刑法第25條。(D)刑法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