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得以下列何種行為代替行政處分?
(A) 實施行政指導
(B) 作成一般處分
(C) 與人民締結和解之行政契約
(D) 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2256
統計:A(18),B(48),C(840),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權命令、強制調解之事件、小額訴訟程序
用户評論
【球哥】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36條 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